近日,自治区民宗委会同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开展民族特色村寨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试点。经组织各市 、县(市、区)申报并实地调研,按照“人居环境、特色民居、民族文化、特色产业、民族团结、保障机制”六方面标准要求,从全区民族特色村寨中遴选出南宁市宾阳县古辣镇古辣社区蔡村等19个村寨作为2023年广西民族特色村寨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试点。

  广西高度重视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和发展工作,通过不断强化示范引领、资源整合、文化传承、宣传引导等措施,紧抓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契机,全力推进民族特色村寨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各级民宗工作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组织、协调和推动试点工作,明确试点工作线路图、时间表。加强调研指导,确保高效率、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

  二是聚焦目标任务。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围绕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人居环境、特色民居、民族文化、特色产业、民族团结、保障机制”六位一体下功夫,主要任务是全面提升试点村寨“形、实、魂”,培育特色优势产业,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弱项,推动试点村寨建设成为“设施完善、产业兴旺、环境优美、团结和谐、宜业宜居、带动力强”的旅游村寨,使其成为引领民族特色村寨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的标杆示范。

  三是加强规划引领。坚持规划先行,借助专业机构,按照“一村一策”原则,结合实际高标准高质量编制规划,制定民族特色村寨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试点方案。严格按照规划和试点方案全面落实、推进试点工作。

  四是加大资金投入。自治区民宗委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中,给予每个试点村寨300-500万元资金倾斜支持。各试点县(市、区)统筹各层级资金渠道,积极支持试点村寨建设。鼓励支持各地通过招商引资引进社会资本参与试点工作,用市场化的理念,发挥有形之手和无形之手的合力作用,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群众参与,社会合力”的开发模式。

  五是加强成效评估。自治区民宗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加强对试点工作督促指导,适时在试点工作做得好的县(市、区)召开现场交流会。每年年底前对试点工作成效开展评估工作,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是否继续给予或扣减资金支持的依据。

  附:2023年广西民族特色村寨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试点名单

  来源:自治区民宗委经济发展处

  作者:廖梦溪

  编辑:黄   云

  审核:李晓璇

  监制:林国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