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记者从南宁市禁毒部门获悉,即日起,南宁将严厉打击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如市民发现有人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向警方举报最高可获奖励5万元。
据介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实行管制。禁止非法种植罂粟、古柯植物、大麻植物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禁止走私或者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铲除。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铲除,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抗拒铲除的。
同时,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南宁市禁毒部门提醒,若市民发现有人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请积极举报,对查获毒品原植物、幼苗、种子的,每100株毒品原植物、幼苗或200克毒品原植物种子奖励100元,最高奖励5万元。
南宁市涉毒违法犯罪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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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宁警方)